招生章程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章程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章程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92年悠久历史,隶属于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是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前身是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创办于1920年的集美水产学校。学院大力弘扬“嘉庚”精神,秉承“诚毅”校训,紧紧围绕“质量立校、人才兴校、特色强校、文化铸校”的办学理念,连续多年被评为省级优秀就业单位。学院坐落于美丽温馨的“海上花园”厦门经济特区,地理位置优越,现有思明和翔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32亩,设有航海技术、信息技术、工商管理、生物技术、机电工程等5个系30个专业,在校生逾9000人。
第一条 学院全称、性质、办学地点
1、学院全称: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629)
2、办学性质:公办
3、层次:大专
4、学制:三年
5、学院地址:
思明校区: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61号
翔安校区:厦门市翔安区洪钟路4566号
第二条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 指导思想:
实施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将有助于学院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提高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有助于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体现考生与我院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逐步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元化人才选拔与录取机制,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
2. 招生原则:
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在福建省教育厅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第三条          招生专业、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科类
人数
学费
(元/年)
备注
1
国际航运业务管理
3
理工
10
6000
招收普通高中理科毕业生
3
文史
10
6000
招收普通高中文科毕业生
2
旅游管理
3
理工
10
6000
招收普通高中理科毕业生
3
文史
10
6000
招收普通高中文科毕业生
3
工商企业管理(汽车管理方向)
3
理工
15
12000
招收普通高中理科毕业生,和德国国际管理与经济学院联合办学。
3
文史
15
12000
招收普通高中文科毕业生,和德国国际管理与经济学院联合办学。
4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
理工
20
6000
招收普通高中理科毕业生
5
制冷与冷藏技术
3
理工
20
6000
6
食品加工技术
3
理工
20
5500
7
水产养殖类
3
理工
30
5500
1
国际航运业务管理
3
中职
20
6000
 招收财经类、交通运输类中职毕业生
2
旅游管理
3
中职
20
6000
招收旅游类中职毕业生
3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
中职
20
6000
 招收电子信息类中职毕业生
4
制冷与冷藏技术
3
中职
20
6000
招收制造类中职毕业生
5
食品加工技术
3
中职
20
5500
招收农林牧渔类中职毕业生
6
水产养殖类
3
中职
20
5500
招收农林牧渔类中职毕业生
 
合计
 
 
280
 
 
第四条 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考我院:
1、取得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已履行普通高考报名手续且取得考生号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往届高中毕业生应取得毕业证书)
2、取得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高职单招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已履行“高职单招”报名手续且取得考生号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往届中职毕业生应取得毕业证书)(如未参加“高职单招”报名的中职生可于4月18日—20日登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补办理报名手续
第五条 报名方式、缴费和志愿填报
1、报名方式:
(1)普通高中考生应于2012年 4月5日—15日通过网上报名填写相关资料;
(2)中职考生应于2012年 4月5—22通过网上报名填写相关资料;
(3)福建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地址:http://218.5.5.86
2、缴费标准及资格确认:
高中毕业考生缴纳文化考试费105元,取得参加职业倾向测试(面试)资格的,还应缴纳职业倾向测试(面试)费80元;中职毕业考生只需缴纳职业技能测试(面试)费80元。
资格确认:
(1)普通高中考生应于考试前一天(2012年4月21日)持《2012年普通高考报名表》、《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报名表》(网上报名时生成下载)、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获奖的考生还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学院招生就业办进行资格确认并熟悉考场往届高中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截止到2012年4月21日下午16:30。
(2)中职考生应于综合测试前一天(2012年4月29日)持《2012年“高职单招”报名表》、《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单独招生报名表》(网上报名时生成下载)、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获奖的考生还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学院招生就业办进行资格确认并熟悉考场。往届中职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免试条件的中职考生需提供《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免试入读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情况表》(见附件)。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截止到2012年4月29日下午16:30。
现场确认地点: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思明校区)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61号    咨询电话:0592—7769322    7769288
3、志愿填报: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表的同时填报志愿,要按照填表要求,由考生本人认真填写,填报后不得更改(务必认真检查无误后再提交)。应、往届高中理科毕业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应、往届高中文科毕业生可填报二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1为第一专业志愿,其余的为参考专业志愿,须注明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除农林牧渔类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外,其他只允许填报一个专业,不得跨类填报。
4、普通高中考生于4月15日前将文化考试费105元/生通过建设银行汇给我院(收款单位: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账号:35101537201052507817,开户银行:厦门建行湖滨北支行,注意事项:交款单务必写清学生报考专业、考生本人姓名,并加盖银行签章,于4月15日前传真(传真号:0592-7769266)到我校招就办,招就办据此票据确定学生的考试资格,考生现场资格确认时将交费单原件交到学校财务处,同时换取财务发票
5、中职考生于4月22日前将职业技能测试(面试)费80元/生通过建设银行汇给我院(收款单位: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账号:35101537201052507817,开户银行:厦门建行湖滨北支行,注意事项:交款单务必写清学生报考专业、考生本人姓名,并加盖银行签章,于4月22日前传真(传真号:0592-7769266)到我校招就办,招就办据此票据确定学生的职业技能测试(面试)资格,考生现场资格确认时将交费单原件交到学校财务处,同时换取财务发票
6、入围职业倾向测试(面试)的高中考生名单,经学院纪检审核,报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认后于4月 26日在学院单独招生网上公布,学院网址:http://www.xmoc.edu.cn.考生应及时上网查询是否入围面试及面试安排情况。
入围职业倾向测试(面试)的高中考生于4月28日前将职业倾向测试(面试)费80元/生通过建设银行汇给我院(收款单位: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账号:35101537201052507817,开户银行:厦门建行湖滨北支行,注意事项:交款单务必写清学生报考专业、考生本人姓名,并加盖银行签章,于4月28日前传真(传真号:0592-7769266)到我校招就办,招就办据此票据确定学生的职业倾向测试(面试)资格,考生参加面试时请将交费单交给候考室工作人员,同时换取财务发票。
第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
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安排教学。
第七条 考试
单独招生由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高中文、理科考生进行文化考试和职业倾向测试(面试),中职毕业考生(免试生除外)只需进行职业技能测试(面试)。
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经核对无误后,方能参加考试。
1、考试形式与范围
(1)普通高中毕业考生考试包括笔试和职业倾向测试(面试)两大部分
笔试:文化考试参照《2012年福建省高考考试说明》的要求命题。
笔试总分30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
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总成绩分别按照单独招生文、理计划总数1: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职业倾向测试(面试)考生名单,如有末位同分现象,都可进入下轮测试。
职业倾向测试(面试):职业倾向测试(面试)由学院自主命题。主要考核学生的职业兴趣、职业能力倾向、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特长以及专业学习的适应性等。总分200分。
(2)中职毕业考生
职业技能测试(面试):职业技能测试(面试)由学院自主命题。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水平等,总分200分 。  
职业技能测试(面试)范围如下表:

类别
专业名称
主要测试范围
旅游类
旅游管理
形象气质、职业素养测试(包括旅游服务与管理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口头表达能力。
制造类
制冷与冷藏技术
制冷基本知识、专用压力表的使用、真空泵的操作与使用、抽空工艺、冷媒追加工艺、小型制冷装置的调试技能。综合素质面试(包含对专业的理解、认识,以及思维、反应能力等)。
农林牧渔类
食品加工技术
现场技能测试(电子天平的使用、显微镜的使用、滴定管使用等常规化学分析基础内容);
综合素质面试(包含学生的职业能力倾向、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特长和专业技能等方面)。
农林牧渔类
水产养殖类
现场技能测试(电子天平的使用、显微镜的使用、滴定管使用等常规化学分析基础内容);
综合素质面试(包含学生的职业能力倾向、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特长和专业技能等方面)。
财经类、交通运输类
国际航运业务管理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与海运单证制作。
电子信息类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模拟电子技术(包括电路设计、焊接、调试、检测等)、数字电路测试(包括电路分析、设计、搭接、测试等)、综合素质面试(包含对专业的理解、认识,以及思维、反应能力等)。
2、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
科目
考试对象
考试地点
4月22日
上午(8:30-11:30)
语文、数学
高中考生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思明校区
4月29日
上午(9:00-12:00)
职业倾向测试(面试)
下午(13:00-18:00)
4月30日
上午(9:00-12:00)
职业技能测试(面试)
中职考生
下午(13:00-18:00)
 
考试地点: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思明校区(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61号)。
3、其他
单独招生是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试点工作,我校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不委托任何团体和个人代招生。
第八条 录取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职业倾向测试(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中职考生中达到免试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
2、高中考生根据文化考试的分数加上职业倾向测试(面试)的分数计算总分,中职考生(免试生除外)以职业技能测试(面试)的分数作为总分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别按文、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未录满,依次从第二、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第二、三专业仍未录满的专业,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第一专业志愿报考水产养殖类的高中考生,文化笔试成绩加20分。
3、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4单独招生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招收普高类(或中职类)的单独招生计划如生源不足,经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将剩余计划转入中职类(或普高类)单独招生录取,如未完成单独招生计划则转到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使用。
5、学院纪检全过程监督高中考生、中职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面试)及免试生录取的审核,其结果报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6、经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录取的考生名单于5月3日在福建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7、免试生被我院录取后将不得改录到其他院校。
8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2年全国统一高考,并不得转专业或转学,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2年全国统一高考。
第九条 加分和免试政策
1、考生如符合教育部、教育厅有关加分政策规定者,应在报名现场资格确认时向学校递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由我校审核并公示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在文艺、体育等方面有专长的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2、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取得三等奖及以上者,免于参加职业技能测试(面试),直接录取我院相关(获奖项目)专业学习。
3、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在设区市教育局举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属学校代表队选拔赛获得前6名,免于参加职业技能测试(面试),直接录取我院相关(获奖项目)专业学习。(如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学院将组织职业技能测试(面试)进行选拔。)
第十条 体检
必须参加福建省高考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
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于2012年5月8日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并缴交学费。对未按时缴交学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考生因故不能到校办理入学手续的,可委托他人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受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二条 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其学籍管理、学费、学历文凭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学生一样,同样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学校的奖、助学待遇等。
第十三条 收费
学费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为:水产养殖类和食品加工技术专业学费5500元/生/学年;工商企业管理(汽车管理方向)专业学费12000元/生/学年,其它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生/学年,住宿费为600-1200元/生/学年。
第十四条 违规处理
1、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以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3、免试中职毕业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申请,符合免试规定条件,由所在中职学校推荐研究确定。对考生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如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十五条 附则
1、本章程由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负责解释。
2、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洪钟路4566号,邮政编码:361100
联系老师:吴老师   周老师   
招生联系电话:0592—7769322   7769288 7769266(传真)
申诉电话:0592—7769307
E-MAIL xmoc522@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xmoc.edu.cn
 
 
《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免试入读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情况表》
姓名
 
性别
 
1寸免冠照片
民族
 
身份证号
 
入学时间
 
考生号
 
就读学校
 
学习专业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报考院校
 
报考专业
 
在校表现及获奖情况
 
就读学校推荐意见
 
免试考生确认
本人愿意参加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专业学习,如被免试录取,不再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特此确认。

                                   被推荐考生签字:
录取学校意见
 
注:符合免试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只能参加一所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否则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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