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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1年职业技能测试考生须知及测试流程(渔业类、食品类、化工类)

福建省2021年渔业类、食品类、化工类职业技能测试(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翔安校区)考点)考生须知及测试流程

2021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渔业类、食品类、化工类职业技能测试即将到来,考点设于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翔安校区)。为使考生们可以专心备考,特奉上考场导航、职业技能测试流程、考试注意事项、考场纪律等各大攻略,请大家收藏好了!

一、考场导航

翔安校区北大门为唯一入校口(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文信路),南大门和西大门封闭。



乘车路线

①乘坐到达海洋学院翔安校区站的公交车共有8路,分别是700路、709路、715路、722路、753路、754路、780路、790路,下车站点在西大门口,考生可按手机导航走600米左右到达北大门。

②乘坐到达海洋学院翔安校区南门站的公交车共有3路,分别是722路、751路、790路,下车站点在南大门口,考生可按手机导航走约1.2公里到达北大门。

③在厦门火车站(岛内)对面的梧村汽车站可乘坐753路公交车至海洋学院翔安校区站下车(正常约1小时车程)。

④在厦门火车北站(集美)可乘790路公交车至海洋学院翔安校区站下车(正常约2小时车程)。

注意:

翔安校区为我校唯一考点,思明校区不设考点,请考生们切记,勿走错校区,以免影响考试,错过测试哦!

★考生从翔安校区北大门入校后,可按照校内的路线指示牌到达1号实训楼。我校考场都在1号实训楼,渔业类在2楼、化工类在2楼、食品类在2楼和4楼。

二、职业技能测试流程

1.考生考前要求

请考生登录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www.xmoc.edu.cn/)认真阅读考试手册

考前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下载打印2021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如实填写并于考试报到时提交给工作人员。

2.考生打印职业技能测试通知单,了解测试相关安排

4月1日至5日考生需自行登录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xmoc.edu.cn/)打印随机编排的职业技能测试通知单,具体了解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安排。

登录方式有以下两种:

从我校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进入查询。

从我校招生网站(http://zs.xmoc.edu.cn/)“招生资讯”栏进入查询。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按场次时间入校,每批次考生必须在考试前60分钟到我校翔安校区。每场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

4.考生入校须知

考生在考试全程佩戴口罩,在唯一入校口(北大门)按规定提交2021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出示身份证、职业技能测试通知单、闽政通健康码,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校园。只能考生本人进校,车辆及随行人员不得入校,车辆需按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停到指定位置。

5.考生进入候考区进行检录

考生入校后,按照校内的路线指示牌到达1号实训楼候考区。持身份证、职业技能测试通知单进入考生候考区检录点,核验考生身份信息,在候考区集中由引导员引导进入考室,按工位号对号入座进行考试。

6.进入考场前准备

考生进入考室时,只允许携带身份证、测试通知单、黑色水笔、铅笔、考试用计算器等考试用品,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室。严禁携带手表以及手机、可储存信息的电子设备、照相设备以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测试开始后,发现携带测试违禁物品者将作违纪处理。

7.考官验证考生身份

考官在考室门口再次查验考生身份和是否携带违禁物品,考生提前出示身份证和测试通知单。核验后考生根据测试工位号按位入座,将身份证、测试通知单放置桌面上以便监考人员核验。

8.准备考试

考生进入考室后,不允许考生向考评员及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等身份信息。考官宣读考试注意事项,按时发放试卷和物料等,考生按要求做好准备,开考铃响后开始测试。

1)渔业类考生:考生测试项目为单人完成渔业类测试两个项目,第一个项目60分钟,第二个项目40分钟,第一个项目结束后30分钟内交换至另一项目,考试时间共计100分钟;考试结束时间到,考生须立即结束操作,并退出考场。第二场考试开考20分钟后允许离开考场。如考生提前报告操作结束,则不能以各种理由重新操作。

2)食品类考生:考生单人完成食品类测试两个项目,每个项目60分钟,第一个项目结束后30分钟内交换至另一项目,考试时间共计120分钟。考试结束时间到,考生须立即结束操作,并退出考场。第二场考试开考30分钟后允许离开考场。如考生提前报告操作结束,则不能以各种理由重新操作。

3)化工类考生:考生单人完成化工类测试项目,时间为60分钟,考试结束时间到,考生须立即结束操作,并退出考场。开考30分钟后允许退出考场,如考生提前报告操作结束,则不能以各种理由重新操作。

9.考试结束

考试结束铃响,考官宣布停止测试,测试考生须立即结束操作,等待监考人员收卷确认后方可退出考室,除考生自带物品外,不得带走其他任何物品。

10.考生退出考场后规定

考生有序领取个人物品,并按指示路线有序离开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已考考生不得与未考考生接触。

三、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凭职业技能测试通知单、二代身份证、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闽政通“八闽健康码”绿码和考纲要求的物品,佩戴口罩到考点参加考试。

2.考生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1〕102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教育考试招生防疫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考〔2020〕8号)等文件精神,如果需要进行核酸检测报告的,须携带考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报告。

3.考生入校时体温异常应急处置措施

校门口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体温检测人员第一时间通知现场秩序维护人员引导发热(体温≥37.3℃)等身体异常考生进入临时隔离观察点,同时向考点主考室、医护人员汇报,医务人员进行询问,并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复检。复检体温正常的考生,经主考室同意后按规定进入候考环节;复检仍发热的考生,应及时向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进入备用候考室,并安排在隔离考场考试。

如初步判断为疑似病例的,应及时上报主考室,主考室及时向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经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观察并做出决策后,及时将疑似患者送往属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治。领导小组向省教育厅汇报,同时联系考生家长。消毒人员对相关区域消毒处理。

考生在候考区或考试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按照我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处理。

4.考生食宿自理。

5.我校考点咨询电话:0592-7769322,0592-7769255

四、考场纪律

1.考生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的秩序,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随便走动;不准有冒名顶替、交换试卷等行为。

2.技能测试期间考生不得向考评员及工作人员询问技术问题,不得在考试用具上做任何记号。

3.因考试用具故障不能进行操作时,考生应及时向考评员提出,经考评员确认后方可暂停操作。

4.除佩戴标志的考官、巡视员外,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告知考评员,由考评员按相关程序报主考室处理。

6.考生在考试全程佩戴口罩,必须自觉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点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破坏考点、考场的考试设备。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取消考试成绩和录取资格并报福建省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7.考试过程中,涉嫌违规的考生,接到《考生违规情况告知书》后,可选择继续考试(被取消考试资格的除外)或放弃考试,不得与工作人员争吵,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考试结束后,可按照告知的权利和办法,书面申诉。在考场内有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过激行为者,将被带离考场,取消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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