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收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5-04-30 15:51:28   浏览量:   打印本页



一、学校性质、地址

(一)学院名称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代码12629(国标代码)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地址

翔安校区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洪钟大道4566

思明校区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61

二、学校简介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隶属福建省教育厅,1920年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创办,历经集美学校水产科、集美高级水产航海学校、集美水产专科学校和福建省集美水产学校(国家级重点中专)等办学阶段,是我国最早培养水产航海技术人才的摇篮之一。是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福建省文明校园、福建省平安校园、福建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福建省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福建省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院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福建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在百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以“诚毅”为校训,弘扬嘉庚精神,为国家和福建海洋产业发展培养了大量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优秀校友遍及全国各地和世界五洲,在海内外享有广泛声誉。20004月,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为学校题词“春风化雨桃李满园”,对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寄予厚望。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万鄂湘等国家、部、省领导先后来校考察调研,充分肯定学校建设成效。在2023年校友会网全国高职院校排行榜中,学校位列全国高职院校III类(行业类)第6位,排名蝉联福建省第一。

学校现有思明和翔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800余亩,设有航海学院、海洋生物学院、海洋机电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国际商贸学院、海洋文化与旅游学院、海洋工程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开设航海技术、水产养殖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港口机械与智能控制等43个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近8700人,非学历教育学生每年近3万人次。拥有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国家教学创新团队1个、国家百千万人才1人,福建省职业教育教学创新团队2个、高校新世纪人才1人、高层次人才4人以及厦门高层次人才14人,厦门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职工技术创新工作室3个。建有大型船舶操纵模拟器等校内实训基地189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省级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14个,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469个。图书总量164.6万册。

学校大力推进国际化办学水平提升,实施对接国际海事公约组织标准的国际船员体系专业认证和IEET悉尼协议专业认证,推动人才培养与国际标准接轨;聘请40多位国内外院士专家、知名学者担任特聘或客座教授;面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招收华侨华人后裔留学生,全国首创外籍学员“中文+职业技能”全链条邮轮船员培训新模式。获批成立“厦门金砖新工业能力提升培训基地”,与宏东渔业等“走出去”企业共建中国水产技术非洲教育培训中心,在马来西亚建设共建“现代渔业海丝学院”,自主开发的智慧渔业应用技术人才培养项目入选教育部援外项目,“水产养殖技术员”专业教学标准和职业标准输出坦桑尼亚并获得认证。

新百年,新使命,新征程。学校将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春风化雨 桃李满园”的殷切嘱托,弘扬嘉庚精神,秉承“诚毅”校训,深化改革创新,突出开放融合,着力为海洋强国、福建海洋强省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和技术支撑,为创建高水平职业教育类型海洋大学,实现校主陈嘉庚先生“开拓海洋、挽回海权”的建校初心而努力奋斗。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自主招收港澳台学生

1港澳地区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的考生。

2)台湾地区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的考生;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拥护国家和平统一,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毕业文化程度。

(二)依据台湾科技院校四年制及专科学校二年制联合统一测试(以下简称“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
  (1)台湾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包括公私立技术型高级中等学校,普通型高级中等学校、单科型高级中等学校及综合型高级中等学校所设专业群、职业类科及开设综合高中课程、实用技能课程的学校)毕业生;
  (2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考生,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拥护国家和平统一;

42025年台湾统测成绩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

四、报名方式

(一)自主招收港澳台学生

网上报名:请于202571日前登录在线报名系统https://jy.xmoc.edu.cn/career/index/gatxsbmxx完成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备注:填写信息务必完整准确。报名系统内提交的报名材料请使用PDF格式。考生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

邮箱报名:请于202571日前将申请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cooperation@xmoc.edu.cn;邮件主题:统测成绩招收-姓名+联系电话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1)《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入学申请表》(附件1,请完整填写并签字后上传扫描件);

2)有效的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预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扫描件,证明上应注明学籍号,并于开学报到时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原件;
  (4)统测成绩通知单扫描件(含报名序号和准考证号)及个人签字或签章的《个人成绩授权查询委托书》(附件2);
  (5)中学阶段职业技能、课外活动、社会活动和个人兴趣特长,请附获奖证书扫描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视实际情况选传)。

备注:报名材料请使用PDF格式。考生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招生专业

序号

二级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1

海洋生物学院

410401

水产养殖技术

2

海洋生物学院

490101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3

航海学院

500307

港口与航运管理

4

航海学院

530503

关务与外贸服务

5

国际商贸学院

530702

跨境电子商务

6

国际商贸学院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7

信息工程学院

510204

数字媒体技术

8

海洋机电学院

460103

数控技术

(备注:上述所有专业学制三年)

六、审核及录取

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直接开展,不以任何形式授权任何机构、企业和个人开展名额预定、培训、有偿咨询等,请考生和家长谨慎甄别不实信息。

(一)审核及录取

1.自主招收港澳台学生

学校将对申请人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需接受学校的线上笔试(语文和数学)和线上面试。学校将通过邮件和电话形式通知笔试和面试时间(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查看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学校将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办理注册、入学等相关手续。

2.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

学校将对申请人报名资格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学校将根据统测成绩、报名材料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办理注册、入学等相关手续。

(二)违规处理

在报名、考核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

七、入学报到与身体检查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我校请假并获得批准。未请假者或请假逾期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如因身体原因专业受限,可申请商转其他专业。

(二)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按相关规定提交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件、高中毕业证书等材料原件,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根据专业对身体状况的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学费及住宿费(收费以当年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被我校录取的学生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和杂费等。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一致,以人民币方式结算。

九、奖助学金

学生入学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我校相关文件精神,可申请教育部、福建省等面向港澳台学生设立的专项奖学金以及校内相关奖助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港澳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办法参照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十、培养、管理及毕业

(一)培养与管理

1.港澳台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及我校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港澳台学生学籍由学校注册、并入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统一管理。港澳台学生转专业、转学、退学、休学、复学等事宜参照学校内地(祖国大陆)学生的相关规定。

(二)毕业

学生在规定期间,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各个教学环节,获得规定的学分数,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我校颁发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洪钟大道4566号,邮编:361100

联系电话:0592-7769209  传真:0592-7769288

E-mail: cooperation@xmoc.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xmoc.edu.cn/

学校招生办网址:http://zs.xmoc.edu.cn/

十二、附则

)本招生简章由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对外合作交流中心负责解释。

(二)附件:

1.《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入学申请表》

2.《个人成绩授权查询委托书》


附件1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入学申请表.docx

附件2 个人成绩授权查询委托书.docx


附件1: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依据台湾统测成绩招收台湾学生入学申请表

姓名


性别


(照片粘贴处)

出生年月


籍贯


台湾居民身份证号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

通行证号


居住证号


民族


应往届


考生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家长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统测成绩

语文


数学


英语


统测成绩

报名序号


统测成绩

准考证号


报考专业及代码(1个


教育背景

学历

起止时间

学校

职务

专业(如有)





















家庭主要成员

姓名

性别

与本人关系

出生年月

现工作单位及任职情况


























个人陈述

(字数控制在1000字之内

签名:

奖惩情况


备注

1.照片处用彩色电子照片粘贴

2.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能及时接收电话、收发短信

3.本表为必填表格填写后电子版发送到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对外合作交流中心邮箱:cooperation@xmoc.edu.cn


附件2:

个人成绩授权查询委托书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


统测成绩

报名序号和

准考证号


被授权单位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授权事项

授权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向有关机构查验、核准本人统测成绩等信息

授权时间

授权人

签名(或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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